其他限制
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有權拒絕攜帶以下違禁品之遊客入場:
非法物品或物質
外來食物或飲品,包括酒精飲品(密封包裝或供家庭及醫療用途除外)
自拍棒、三腳架、單腳架及任何專業錄影設備
任何尺寸超過11" × 17" × 5"之物品;任何尺寸或類型之行李;大型雨傘;運動用品;電動滑板車、休閒滑板車、滑板、手推車或懸浮滑板等休閒設備;裝有輪子之鞋履、滾軸溜冰鞋或任何其他帶輪物品
休閒滑板車及電動滑板車
油漆、黏合劑、環氧樹脂或膠水等標記材料。彩色鉛筆、蠟筆及麥克筆亦不允許攜帶。畫廊內僅允許使用鉛筆進行繪圖及素描。
橫幅及標語、五彩碎紙、氣球、植物及花藝擺設
包括全臉覆蓋面具在內之服裝裝扮
寵物(服務型動物除外,惟必須全程繫上牽繩並有人看管)
任何種類之武器;任何類型之槍械及/或彈藥;包括刀具、剪刀及刀片在內之切割工具;工具及工具零件;可能對人員或藝術品構成危險之「雙重用途」物品,包括錘子、鋸子、尖銳物品、桿狀物及棍棒
包括胡椒噴霧、梅斯毒氣及其他可能被視為有毒之化學化合物或生物製劑在內之危險物質,包括易燃液體、噴霧劑、燃料、煙花、有毒化學品及爆炸物
無人機、無人飛行裝置、測量氣球、攝影用微型直升機及任何飛行裝置
便攜式揚聲器或其他可能用於放大聲音之裝置;汽笛;樂器
任何其他可能危及藝術品或遊客安全之物品,最終判斷權歸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所有
































